【导语】: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十堰本地宝为您收集相关信息,如下:
公租房: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为城区常住户口,并居住2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363元,已婚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如按分户申请的,其父母收入不参与分户后家庭人均年收入计算;未购买过经适房,未参加集资建房;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米,已婚子女无住房且与父母共同居住的可按分户对待的,家庭成员(含父母)的人均住房面积应低于20平米;未租赁市城区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申请家庭无机动车辆或有机动车辆但购置价格在9万元(含9万元)以下,以及其他条件。
单身新就业人员应具有城区常住户口,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计算60个月以内;已与本次申请区域范围内用人单位办理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周年(含一周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在城区内无私有住房且未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申请人父母在申请区域范围内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米。
已婚新就业人员条件与单身新就业人员类似,申请人及配偶、家庭成员在城区内无私有住房或家庭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米。
引进人才和调入城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内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米。